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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该知道的法律小常识
来源: 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22

1,在试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辞职?

贵阳律师事务所谈到试用期内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即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记住,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单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不完全支付劳动报酬,认为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辞职,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2,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呢?

①通过欺诈胁迫的方式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通过一些虚假的工作经历、虚假的学历证书、虚假的身份信息或者不报告与工作相关的过往经历通过这些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例如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发生工伤,用人单位不用赔偿,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


3,如果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该怎么确定呢?

①首先可以根据口头约定或其他一些证据材料,例如聊天记录录音、通话记录工装工牌打卡记录,工资明细表,签到表。等这些证据证明。

②用人单位未与用工时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话,新招入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标准执行,没有这个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话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法律是规定的多长呢?

据《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一点,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不能够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能够通过调整岗位来重新约定试用期。


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