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行业动态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来源: 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22

1。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超过他遗产的数额的债务,你可以不还。

2。你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3。贵阳律师事务所提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学生。

4。如果你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5。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如到期两年内未催要,你将失去催要的权利。

6。如果你未满18周岁的孩子夜不归宿,你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你就是违法。

7。如果你被虚假广告骗了,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你的举报会很好的帮助别人,同时也会很好的保护你自己。

8。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夜要承担法律责任。

9。喝醉酒犯罪,法律不饶你。

10。如果你对行政机关的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1。如果你遭遇飞来的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或是路边的广告牌砸着你,或是掉进没盖好盖的窑井而受伤,你可以把他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12。如果你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手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贵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