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黔01民初138号
原告:浙江亚厦◑◑◑◑◑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宋江,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阳宏益◑◑◑◑◑有限公司,住:◑◑◑花果园彭家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b南13栋。
法定代表人:……(本文书还有436字未显示)
贵州律师事务所提示到律师的口才并不是口若悬河,也不是不苟言笑。在你向律师法律咨询的过程中,你要观察律师的回答是否简练、是否干脆。拖泥带水的回答办案一般不精明。滔滔不绝的律师,是绣花枕头。